什么是暴力
约翰.雷萧
任何侵犯个人“自我”感的事物就是暴力。在这个定义里,一个较有力量、权威和知识的人,妨碍另一个较无力量的人的自由,就是暴力了。它包括:
忽视他们的健康。
在情感上抛弃他们。
打、踢、推、掐、摇、捏他们,拔头发、用东西打他们或是威胁要打他们。
让他们撞见各种身体暴力发生的现场。
无法保护他们免受年龄较长的同辈、同学或邻居的欺负。
嘲笑孩子的身体。
对孩子有不合理的要求和期望。
拒绝为孩子设立规则。
在供给他们性资讯方面不负责。
让他们看见成年人或年长的亲戚从事任何形式的性行为。
利用他们满足你自己想被赞美和尊重的需要。
要求他们表现、成功、漂亮、运动有好成绩、考试名列前茅,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的失望和悲伤。
利用他们作为你的愤怒和羞耻的替罪羔羊。
拒绝解决你过去尚未解决的问题。
这篇文章贴在了幼儿园一进门的大厅里。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最为震惊的是:不给孩子设立规则被指为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