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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2-3岁

近期纪事(06-08-3)

最近最值得纪念的就是一场大雨,上一次我们在大雨中被困三个小时,这一次我极为英明地在雨前打了一辆车,街上童话后再两个人一起去接童话爸爸,少了慌乱和担心,在雨中的感觉惬意多了。清华一带的马路像一条条小溪,深度足以淹到小腿。每次有车经过的时候都溅起一道水帘,童话兴奋得哇啦哇啦得叫唤。

练车的缘故,感觉非常疲惫。童话对我的要求在提高,我对他的要求也在提高,所以感觉总有一些冲突。:-S。最近隐约觉得自己在鼓励童话做事情上做得不够(通常都由着他自己去了),此事需从长计议。

晚上躺在床上给童话编故事,昨天给童话讲了一个千里马的故事,今天讲了另外一个千里马的故事和小猴子坐汽车的故事,反正都是七拼八凑的,顺带自己也培养一下想象力。

前天童话被小美抓了一下,童话自己的说法是:我把她打倒了,然后我们两个人都哭了,然后白老师就来抱我们了。白老师的说法是:童话,小美怎么对你你就可以怎么对小美。童话到小美面前凌空一抓,说:我应该这样对你,可是这样不对。——是不是我给童话的紧箍咒有点太多了?其实一直在鼓励他,如果别人攻击他,那么他可以还击,实践中却很少看见他动手。他一般通过向妈妈或者老师告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的手段稍显单一了一点。

童话最近会经常说到死,比如说我把它打死了,比如周佳蔚如何如何,她就死了,比如妈妈你别咬狗弟弟,他会死的。他这么轻松得谈论S,弄得我心里都有点不自在了。感觉上他还没有理解这个词的意思,从幼儿园带回来的各种东西都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童话如此,我也如此。

一些关于孩子打人和维权的讨论,转自早教

宝儿妈妈:

价值观定了,方法的“取向”基本就定了, 对于不“适合”自己的,一般不会听,听了也进不去,进去了也消化不了。 说什么也是白说。

这里允许“打”的家长,一般对打自己的孩子的那些孩子,也是宽厚的;而不允许打的家长,多半对别的孩子,也不太宽容。

其格妈:

关于练内功,我也不知道从哪里谈起,只知道这是做家长的在生活中点点滴滴渗透给宝宝的一种内在的支撑和力量,具体到怎么做,我还真没总结过,也没有仔细想过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可以运用。
也许这是一种人格的入侵吧!有利的一面,也一定会有弊的一面,平时左遮右挡,希望只把利的一面传授给孩子,可惜人性中自然流露的特质不是靠演戏能掩藏的,想孩子学好,只有自己真心诚意地去修炼。
家长是怎样生活的,是怎样面对问题、处理问题的,孩子都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大部分时候都不是靠嘴巴说的。试想想,如果我每天都不叠被子,又怎么能要求孩子把玩具归置整洁呢?如果我在西餐厅里手足无措,又怎么能要求孩子落落大方呢?如果我与朋友交往的时候斤斤计较,又怎么能指望孩子领悟“大义存于心”呢?这些都不用说,孩子自然就会见样学样了,所以,看看孩子,首先想想“我是怎样的”再发脾气不迟,往往这样想过之后,就发不起脾气来了,因为想过之后的答案常常是:“我是这样的”。
孩子在与外界交往的过程,往往是在实践从家庭里学到的处事经验,虽然有年龄段的表征和特性,但就象麦子爸爸说的“教育是连贯的过程”,不能因为年龄的原因忽略基本规则,张教授说“打人是一种中性行为”,对一两岁的婴儿而言确实如此,但这是站在婴儿自身利已的角度看的,站在社会规则的角度看,打人的行为至少大部分是错误的,是一种较低级的处理方式,就象反战的人认为任何战争都是低级的一样,虽然人类进化的程度使战争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但并不是说这是一种可取的方式。
我个人的价值观是:我反对打人,反对家长打孩子,反感别的孩子打我的孩子,不允许我的孩子打别的孩子。这是简单的描述,具体到实践中情况也许会变得复杂,有时可能也需要“以暴制暴”,但这种情况确实很少发生,不可回避的是,无论是孩子之间的交往,还是成人世界里,打架都是较极端的案例,所以应该引起重视。一两岁的小婴儿确实拘于动作表达,但绝大多数的婴儿并不具有攻击性,而到了孩子三岁以后如果问题仍然严重,我认为很有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发展缺陷(如语言发育迟缓),从而表现为交往上的障碍,家长应负起责任来仔细观察,认真对待。
其实任何正常的孩子都很善于从交往的互动中获取经验,如果家长适当引导,对孩子的帮助是非常大的。其其格有段时间认识一个很爱动手的孩子,这个孩子的成长环境比较特殊,心理上有很强的孤独感,这个孩子打遍全班无敌手,没有任何好朋友,却唯独跟其其格友好相处,我常常想,其中的原因不乏因为用打这个办法跟其其格交往行不通。为什么这么说呢?所谓的行不通是指没有信息反馈。对其其格而言,就算不小心被打了两下(一般都很轻,在我看来),她会有点不高兴,但肯定不会因此哭泣,也不会还手,妈妈已经反复灌输她打人是不好的行为,所以她的反应很微弱,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但是要想从她手里得到什么她是绝不会轻易就范的。也就是说,打人的小朋友会发现,打了,人家没什么反应,东西也得不到,一切照旧,估计要不了两次同样的经验,他就会尝试用更有效的办法来达到目的。
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就体现出平时练的“内功”了。首先,你不打人;其次,你也不软弱;再次,你宽容了对方打人的行为,继续跟他玩;甚至,你改变了对方。从其其格与小朋友交往的情况看,她虽然从不打人,但也从不吃什么亏,虽然她也是在磕磕碰碰中慢慢积累经验,但我相信,竞争的意识不是非要打人才能建立起来的,一个从来不动手打人的孩子也可以非常强势,不仅能学会维护自己的既有利益,也能想办法主动争取外界的机会,而且这种争取因其良好的人际关系变得更加容易。我想,这样的孩子成人以后,会更善于对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进行权衡。
我提倡有原则的放手,一方面讲明原则,另一方面放手让孩子去实践。实践对象不够的时候,由家长充当。
对爱打人的孩子,家长应该让他真正明白为什么这种办法不好,比如,你可以在家里跟他要一样玩具,他不给你,你就给他一巴掌,把他打哭,然后,你可以问他这样做好不好,如果不好,那你以后再不要这么干了,如果他再这么干,你还要学他。当孩子在外面跟小朋友玩耍的时候,帮他用说服的办法争取到几次玩具,他下次会学着你的样子去试,等等方面吧,家长站着不动束手无策肯定无助于事情顺理成章地向好的方向发展,因为完全放手的方式仅仅依赖外界环境提供机会,而这些机会往往是不够充分的甚至偏颇的。之所以说机会不够,是因为在风气较好的环境下,大部分的家长并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你的试验对象;之所以说会偏颇,是因为在风气较差的环境下,一群从小打打闹闹的玩伴在缺乏正确引导时,很容易逐渐滑向问题少年,谁敢担保一个爱打人的小婴儿会在某一天自己“得道”,突然醒悟成为一个举止文雅行为高尚的少年呢?虽然不排除这种可能,但在现行的社会条件下,这种对孩子“自成人”的指望我感到很不保险。
再说反面的情况,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看得很金贵,护犊子的心比较重,遇到一点小打小闹就大惊失色,搞得孩子也娇气得不得了,摸不得碰不得的,动不动就哭哭涕涕,我真替这些孩子担心,这样的孩子将来走上社会,承受能力这么差,怎么生存呢?他们真是可怜的一群,而这正是爱他们的父母一手造成的。其其格吃饭慢,我让她学习自己吃饭,不许再由大人喂,今天中午,外婆见她吃得慢可怜见的又拿起小碗准备喂,被小朋友大声拒绝:“你们不要喂我,喂我就是害我!”听听孩子的呼声吧,心疼孩子的家长们,再不要做这样因爱反害的傻事了!
其其格半岁的时候开始在肯德基的儿童乐园里玩滑梯,当时她只能靠手脚并用地爬上去再滑下来,小朋友多的时候很容易踩着她,在这样的环境下,她是明显的弱势,但经过我态度温和的提醒,一般小朋友都表现出天然的爱心知道保护这个不会走路的小妹妹,这个小妹妹也知道自己要分外地加小心,而且,被哥哥姐姐碰撞了几次后,她也明白小朋友们在一起玩的时候磕磕碰碰是不可避免的,是正常的,根本无需太在意,这个时候,家长的态度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在孩子挑战困难的时候,家长的帮助和从容心态能给孩子很强的信心,我现在还常常想起其其格九个月大时摇摇晃晃地靠着矮墙站在角落里给自己打气的情景,这个还不会走路的小不点儿望着眼前的滑梯反复地喊着口号:“不—怕!不—怕……”妈妈躲在一边吃着鸡翅捂着嘴偷偷地笑。内力就是这样慢慢练成的,谁说非要靠打架呢?现在,已经快五岁的其其格干什么都不露怯,长得块儿大个儿高的,谁还敢对她动手?找K吧!从三岁起幼儿园的老师就惊呼了:“谁?有谁竟敢打她?!”我这当妈的就偷着乐吧:D 
anniehfq:

教授说:“打人是一个中性行为。只有在不合适的原因、地点、时间和过度反应的情况下打人是不应该和不对的,是一个不良行为。如果在正当的原因、地点、时间和适度反应的情况下,还不会去还击,那就是有适应问题。 ”
1、一、两岁的孩子,一般地说,“打人”值得鼓励。这个年龄段的“打人”,并没有明显的道德色彩,我们主要是让孩子学会积极应对,懂得攻,才能学会守,懂得维护自我,日后才能建立真正的分享。
2、三岁以后,“打人”分情况看,如教授所言。是主动打人,还是还击;是有理,还是泼赖。
三岁或者四岁以后的孩子,我开始重视社会性的发展。
3、还有个一般的准则,这个教授在下面也说了:不懂得维护自己,不懂得争取的孩子,不管他是2岁,还是5岁,妈妈要多鼓励他去“积极出击”。
当然,对于本来“进攻性”就很强的孩子,就算他才2岁,大概也得多给他讲讲道理,限制着点儿。
这个道理很好懂。原本就爱动手打人的孩子,攻击性已经够强了,无须作鼓励,看情况也许需要限制点儿;而,一直比较文弱的孩子,比较被动、退缩的,那就应鼓励他去为自己争取、去还击别人。
有的父母会一定程度地介入孩子的互动行为中,教授孩子使用策略,或者帮助孩子有意识去观察和总结;有的父母会让孩子自己搏杀于江湖,让他自己在血雨腥风中摸索成长;有的父母会:在外,历练于江湖,在内,教授于床帷,哈哈,就是象小其格妈妈那样。
最最最基本的道理必须讲:
1、绝对不能打人家的头,也绝对不能让人家打你的头,绝对不能打人家的眼睛
2、不能用脚使劲踢 (尤其大一些的孩子,最怕踢伤男孩子的下盘了,对不?)
3、如果对方比较狠,你赶紧躲,跑开
4、比你小得多的,不准打,你如果敢下手打,妈就打你

麦子爸爸:

抢和维权是两个概念

遇到别的孩子抢自己玩具,反抢是维权;抱住不放是维权;带着玩具跑开是维权;去找人家妈妈投诉是维权;去找自己妈妈或放声大哭吸引大人注意干涉也是维权。维权的手段很多,比如指着旁边小孩的玩具说:“他的玩具更好玩。”这也很常见。
最主要的是孩子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意思表达,只要他有这个意愿并能采取一定的行动就够了。至于效果和技巧是逐渐提高的,反抢大多数情况不是最好的选择。
大人最不愿看到的是,人家孩子抢自己孩子玩具,自己孩子傻傻地站着,没有任何动作,然后小声地或在内心里哭泣。在鼓励孩子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敢于去维护自己权利方面,没有分歧,这是大家都赞同的。所以,在自己孩子被欺负时,大多数家长就能等一等,给孩子一个自己面对和处理的时间。
现在分歧点不在这,是指自己孩子主动动手打人和抢别的孩子玩具时,是不是该制止。我是赞成制止的,这不是维权了,是依靠强势损人利己,是不尊重他人的表现。
就在前不久,我就在这论坛上看过一个讲外国孩子怎么都那么懂道理的帖子。记得不太清,大意是一个中国孩子到了国外进了一个外国幼儿园,抢了一个孩子的玩具打了人家,那个孩子准备还手,就有一个四岁的孩子过来说:“不能打,他小。”他就没还手,让出来了。
那么,他这样打不还手,被抢让出,那他长大后是不是就会是怯弱呢。看看国内的情形吧,上车抢座位,插队,占老人位置,在这些“争夺自己权益”方面,国人可不差。但遇到小偷伤人,敢伸手的没几个,就算跑到僻静位置打个电话报警的也没几个。而西方人在中国也绝没有插队的现象,但常见在街头勇于挺身而出的报道。
强权利己培养的不是勇于维护正当权利,不尊重他人也就更不会重视社会规则和道义。
以前谈到中国现状,有人说到一种观点“中国现在就象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在财富的大量积累时期,人民为了生存挣扎,顾不上什么廉耻了。”当时觉得有道理,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英国那时为了生存,生意上是不择手段,但在基本的礼仪规矩方面都是毫不含糊的,道义的教育从没有停止,以那被迫采取的手段为耻。所以,一旦过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人们不再需要为生存而挣扎时,社会马上恢复到有序的的道德体系中。而中国经济条件已大为改善,而社会道德体系依然缺失。那不是经济条件的问题,是基础的道德体系本身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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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的时候要考虑年龄因素, 但这是体现在教育方法上。
比如说一岁多的孩子,人家摸他的玩具,他伸手就打。很可能只是因为他由于年龄所限,语言等交往能力不足,表达手段有限,经验也不足;又处于紧急的状态下急于出手,就采取了打人的方式。 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不等同于就接受他的这种交往方式。
教育方式要考虑年龄和个性,但终点总在那里,他总要去适应成人社会的道德准则。
如果一岁时,他伸手打人不教育的话,他就会认同这方式。教育是连续的,不是分段的。道德的发展是渐进的,不是突变的。我是觉得规矩要从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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